蛋白质长效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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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计划总投入:100万元
- 奖励金额:10万元
- 单位名称: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领域:生物医药与大健康
- 技术需求类型:关键难题
- 期望合作方式:技术转让
- 联系人:石**
- 联系电话:1386049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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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求说明
蛋白质作为生命体的组成部分,在医疗应用上具有重要意义。蛋白质药物可以通过模仿或干扰自然生物过程来治愈疾病,并且由于其生物活性高、特异性强、毒性反应相对较弱、在体内不易产生蓄积、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比较少等优点,在治疗某些疾病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优势。然而,人体中的蛋白酶可对蛋白质进行降解,人体中肝脏、肾脏的代谢,以及免疫清除行为也会导致蛋白质的降解与消除,最终导致目前大多数蛋白质类药物的半衰期较短。在临床应用上,药物的半衰期与给药周期相关,半衰期越短意味着给药频率越高。尤其是对于一些体内半衰期比较短的蛋白质类药物制品,通常需要频繁注射或提高剂量才能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这给患者使用带来巨大的痛苦和潜在的风险,患者的依从性较差。为改善蛋白质药物稳定性、延长体内半衰期,使其长效化,一直是国内外生物制药行业的开发热点。目前常用的长效化技术路径包括融合蛋白技术、聚乙二醇修饰技术、糖基化修饰技术、构建突变体和微球化等。
技术难题包括:
1、开发长周期的长效化蛋白药物,期望半衰期达到数周甚至数月,以满足特定临床场景的应用。
2、生物学活性降低风险,蛋白质进行长效化技术处理可能导致蛋白质的空间结构改变或者化学反应,导致目标蛋白活性显著降低。
3、免疫原性风险,外源性修饰物的引入可能增加蛋白质的免疫原性,引发机体的免疫反应,导致药物疗效下降甚至产生不良反应。
4、定点修饰难题,对于不同的蛋白质药物,如何精确选择修饰位点以最大化延长半衰期同时保持活性,是一个复杂且困难的问题;修饰位点的选择不当可能导致药物活性丧失或产生新的毒性。
5、工艺复杂性,长效化蛋白质药物的生产工艺往往复杂且成本高,涉及多个步骤的纯化、修饰和检测;这不仅增加了生产难度,也提高了生产成本。
本项目期望技术攻关方向是提高:
1、开发一种长效化技术,该技术可显著延长药物的半衰期,甚至可达到数周甚至数月,提高患者的依从性;
2、该长效化技术可以优化蛋白质制品的理化性质、提升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该长效化技术不影响蛋白质生理学活性、且可以降低免疫原性;
4、采用该长效化技术开发长效化蛋白质制品的生产工艺简练、稳健,质量可控,易于产业化。
现有基础条件情况
经过多年研发,特宝生物攻克了PEG对蛋白质药物选择性修饰、修饰位点比例控制与鉴定,以及修饰工艺产业化放大等关键技术难题后,形成了独特、成熟、稳健、适合工业化放大并具备优良的成本控制特性的长效化药物修饰的核心平台技术。基于该平台技术,能够根据重组蛋白质药物的特点进行选择性修饰;提高修饰效率的同时,降低多修饰产物的含量,较好地控制修饰产物的均一性。
现有仪器设备包括:PEG修饰专用反应釜、层析系统、AKTA Avant蛋白纯化仪等。
现有生产设施包括:多个蛋白质类药物生产GMP车间。
此外,还有较完善的检测平台,包括液质联用(LCMS、QE)、质谱、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2D电泳仪、毛细管电泳仪、分析超离、Biacore、DSC等等。
预期成果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蛋白质长效化技术是一种通过优化蛋白质结构或化学修饰等手段,旨在通过提高蛋白质药物的体内稳定性和延长半衰期,来改善治疗效果、降低治疗成本并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这种技术对于提高患者的顺应性、改善患者自我疾病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广泛应用于各类慢性疾病的治疗中,如糖尿病、风湿病、肿瘤等,为这些领域的患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治疗方案。同时,该技术也将促进新药的研发,加速药物上市进程,满足临床多样化的治疗需求。
通过突破这一重大核心关键技术,蛋白质长效化技术对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首先,它将推动医药行业的创新发展,加速新药研发与产业化进程,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其次,该技术能够解决现有药物半衰期短、需频繁给药等问题,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从而解决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在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方面,蛋白质长效化技术的普及应用将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新药的成功研发与上市将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同时,由于药物半衰期的延长,患者用药成本将有所降低,从而减轻社会医疗负担。此外,该技术还有助于减少药物废弃物产生,降低环境污染,促进生态环保事业的发展。
对技术难题解决应征方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资质条件。应征方为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和特殊的区域性机构,经批准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项目申请单位科研能力要求。项目申请单位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申请单位应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职责,承诺信誉及质量保证。项目负责人应为企业或科研单位工作人员,具有博士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知识、科技素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在申报项目研究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
项目时限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物质技术条件、手段和时间保证,项目的推进应严格按时限要求完成,并按期提交中期报告和最终研究成果。
产权归属及利益分配。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分期支付应征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包含不限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所有权益归需求方所有。需求方有权利用应征方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需求方享有。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归属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