脐带干细胞系工程化外泌体临床应用研究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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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计划总投入:1000万元
奖励金额:面议
单位名称: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所属领域:生物医药与大健康
技术需求类型:“卡脖子” 前沿技术
期望合作方式:技术转让、联合开发、授权委托、委托专家团队长期技术服务
联系人:许**
联系电话:13959627966

我要揭榜

项目需求说明

干细胞疗法是一种再生医学,旨在通过减少炎症和调节免疫系统来修复体内受损的细胞。这种现象使干细胞疗法成为适用于各种疾病的可行治疗选择。干细胞治疗尽管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成果,但是干细胞治疗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包括生物来源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生物功能的异质性,细胞治疗后生物活性的维持,最佳给药方式的选择,细胞治疗制剂在制造、监管方面的挑战等。早期研究多认为MSC治疗作用是局部移植及其分化能力所致,然而,近期研究显示,植入细胞在机体内不可能长期生存。已有报告表明,仅有1%的MSC在给药后可以存活超过一周的时间。而MSC疗法之所以有奇效,是因为旁分泌机制介导的作用,MSC可产生大量的生物活性因子,通过干细胞外泌体(Exosomes,Exo)的方式进行传递,这些生物活性因子对调控关键生物过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较于干细胞治疗,干细胞外泌体的制备和保存更为简单和稳定。它们可以在适当的条件下长时间保存,且运输过程中不易受损,这极大地提高了其在临床应用中的便捷性和安全性。为了保证一致和稳定的治疗效果,需要改进干细胞治疗策略,策略应考虑当前的障碍,例如体内存活率低、发炎病变的递送不准确以及供体间的差异等。干细胞外泌体的大小约为细胞的1/200,这使得它能够轻松穿透一般毛细血管壁,抵达目标组织。这种强大的穿透性使干细胞外泌体能够更好地被人体所利用,特别是在需要深入组织的治疗中。

针对目前临床上呼吸系统、运动系统、皮肤系统和整形美容等疾病的前沿问题,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本单位现需求可利用细胞规模化扩增技术构建脐带干细胞系,批量化生产工程化外泌体用于各类临床应用研究,通过调控脐带干细胞的基因表达和分泌功能,制备出具有特定功能的外泌体,具有抗炎和促修复的功效。揭榜人需有相关临床前和临床实验数据和临床转化经验,能评估生产的外泌体产品的有效剂量范围和给药方案;探索外泌体产品在动物模型中的潜在生物标志物。本项目计划通过探究外泌体用于呼吸系统、运动系统、皮肤系统和整形美容等疾病中的临床适应症的治疗应用,并提交1-2个外泌体临床研究申报材料。

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3-8篇学术论文,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会议和研讨会4-8场,申报专利4-10项。


现有基础条件情况

已开展工作和所处阶段:漳州市医院于2024年3月签约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特聘专家,再生医学领域张智勇教授。聘请其为再生医学首席科学家,日常指导医院临床基础研究、实验平台建设管理、科研骨干培训等工作;2024年7月,医院向省卫健委申报再生医学研究团队作为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柔性引进项目,拟争取省级项目奖励补助;同步制定《漳州市医院再生医学转化研究院构建实施方案》,向漳州市科技局申请建立漳州市再生医学转化研究院。

仪器设备:基本配置专用实验室细胞制备相关设备、质检相关设备、配套设备等。

投入资金、人力及生产条件:漳州市医院现已投入7000万元建设一栋面积10434平方米12层的精准医学楼,专门用于科研项目研究,设有多个PCR实验室、临床检测平台建设、科研检测平台、动物实验室等,其中精准医学楼三层面积约780m2作为再生医学转化研究院专用办公场所和实验室,其余平台和动物实验室均能作为配套设施。现已储备6-10名全职博士,可调配用于项目开发。


预期成果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项目的进行能够提升福建省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通过引进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备,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了疾病的诊疗水平和治疗效果。这使得更多的患者能够在福建省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降低了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项目实施增强了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通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使得更多的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通过实施健康扶贫、医疗救助等政策措施,缓解了贫困患者和弱势群体的就医负担,促进了社会公平与和谐。项目实施还推动了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的模式创新和管理改革。通过引入现代管理理念和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了医疗机构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同时,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体验。项目实施还促进了福建省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共进。通过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为福建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健康保障。同时,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效益。

对技术难题解决应征方要求

揭榜的项目负责人需要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科研能力和科研队伍,限博士学历,配备有完善的实验场地,在揭榜的项目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和影响力,有成熟的相关项目技术开发经验,掌握项目实施所需的自主知识产权,允许跨区域合作攻关。该项目计划时限为两年。在合作存续期间,另一方有将对列入合同中的背景知识产权具有非独占、不可转让、不可分许可且免使用费的权利。协商确定后应将使用于项目的背景知识产权详细列明,同时对每一项背景知识产权的权属关系以及使用限制都应做出详细规定。揭榜者的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不存在知识产权失信违法行为和科研学术失信行为。

研发过程中产生的项目知识产权归属:一方独立创造产生的项目知识产权归该方所有;双方共同创造产生的项目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如果己方认为对项目知识产权的付出比对方的付出要多,可通过谈判争取对项目知识产权更大的控制权。在合同生效期间,对项目知识产权的改进或二次开发产生的权利仍然属于项目知识产权,其权利归属按 “技术攻关项目知识产权的归属”的约定执行。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对共有的项目知识产权进行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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